在电影《启示录》中,我们看到血腥的玛雅人在祭祀中的残忍景象。据称在玛雅文明中,发现了我们今天熟知的古老的甲骨文,因此有人据此推测玛雅文明是殷商文明的分支,可能有一支殷商贵族在殷商被周灭掉之后迁徙到此,从而创造了玛雅文明。
电影描述了玛雅人为了献祭而不断掳掠其它部落的人,在祭台上将人的心脏当场掏出献祭的血腥场景。电影主人公,被玛雅人掳掠后来侥幸逃跑的鲍,不小心掉进了万人坑的景象,让我们知道玛雅文明的野蛮与残忍。
而在玛雅文明的母系文明殷商文明中,在今天的考古发掘里,其殉葬以及被坑杀的奴隶或者被征服的其它部落,也屡见不鲜。
实际上,这种坑杀俘虏的现象,直到清朝末年曾国藩平定太平天国的战争中,依然常见。曾国藩的手下在击败太平天国军队之后,令自己的军队吃掉俘虏的心肝,据说可以壮胆和使身体强健。
而另一种野蛮的殉葬文化在中国真正的消失则要等到清朝康熙才算结束。春秋战国自不必说,元朝成吉思汗死的时候,其灵柩在返回下葬地的途中,凡是见到灵柩的人必死,这一路几乎杀掉两千多人。到了朱元璋驾崩的时候,同样有许多妃嫔殉葬。
人类进入真正的文明,以什么为标志?显然是对人的尊重,对人生命的尊重。从对人生命尊重开始,逐渐对所有生命的尊重,进而发展出基本的人权制度,至此才是文明发展的一个路径。而这一路径的起点则是宗教。
今天,我们享有的基本文明底线,是人类发展的历史上,在不断冲突和流血的过程中建立的。但是这种底线的最先开始的确立却是宗教。
真正意义上的宗教都是尊重生命的,佛教的不杀生、道教的长生不老、基督教的十诫不可杀人的诫命等都是宗教为人类文明设定的底线,也是人类进入文明的门槛。
关于今天被作为文明底线的基本人权概念,美国学者罗森鲍姆在著作《人权的哲学导言》中写到:“西方人权遗产作为一种规范性伦理概念要先于古典希腊哲学,大概是以古代宗教教义和神话为根据的。”(A·罗森鲍姆《人权的哲学导言》载于《西方人权学说(下)》四川人民出版社1994年,28页)
宗教为人类设置了文明底线,这种底线在圣经中我们依然可以看到,甚至在上帝创造的伊甸园世界中,今天意义上的基本人权已经在夏娃和亚当身上体现出来。
其一,人类的尊严来自于人的尊贵。人的基本人权来源于对人最起码的尊重。而这个尊重则来源于人的生命高于一切的理念。那么这一切的起源则从上帝按照自己的形象创造了人这一观念开始。因此,我们人类的尊贵尊严不是来自于动物、也不是来自于植物,只是简单粗暴地把社会学建立在进化论基础上,即社会达尔文主义最终只能导致丛林法则,而不会产生尊重人本身的伦理规范。人的尊严只能来自那个神圣的上帝,我们在神的神圣性和对神的敬拜中,将神圣性赋予了人自身。
在诗篇中,作者这样表达人的尊贵,“我观看你指头所造的天,并你所陈设的月亮星宿,便说:人算什么,你竟顾念他!世人算什么,你竟眷顾他!你叫他比天使(或译: 神)微小一点,并赐他荣耀尊贵为冠冕。你派他管理你手所造的,使万物,就是一切的牛羊、田野的兽、空中的鸟、海里的鱼,凡经行海道的,都服在他的脚下。”(诗篇 8:3-8 和合本)我们的尊严是神圣的,因为上帝是神圣的。
人类的尊严的尊贵性,不仅是人的生命不可随意剥夺,也包括人不能被奴役的自由。在福音书中,耶稣在论到安息日的时候说:“安息日是为人设立的,人不是为安息日设立的。”(马可福音 2:27 和合本)人只能是目的,而不是工具和手段。
其二,人类基本的生存权利。夏娃和亚当在伊甸园中,神说:“看哪,我将遍地上一切结种子的菜蔬和一切树上所结有核的果子全赐给你们作食物。至于地上的走兽和空中的飞鸟,并各样爬在地上有生命的物,我将青草赐给它们作食物。”事就这样成了。(创世记 1:29-30 和合本)上帝不仅创造了世界,还让夏娃和亚当随意吃这些食物,这是上帝对人类生存的预备。正是这个“随意”告诉我们所拥有的生存自由。
这个生存自由不仅包括食物,还包括居住。伊甸园是人类生存的世界,这个世界不仅提供丰富的食物,还提供适宜的居所。这里的适宜不仅是指气候,还包括适宜人类生存的秩序。因此,这不仅包括人与动物,也包括人与植物适宜的关系。因此,在今天某些人为了经济利益而造成的环境污染,则是对这一生存权的破坏。
其三,人类有工作和实现自我价值的权利。神说:“我们要照着我们的形像、按着我们的样式造人,使他们管理海里的鱼、空中的鸟、地上的牲畜,和全地,并地上所爬的一切昆虫。”(创世记 1:26 和合本)我们被创造在伊甸园中,不是上帝的宠物或者奴隶,而是有着管理世界的权利,这种权利就是我们工作的权利。并且我们能通过这种工作来实现自我。我们身上上帝尊贵的形象,不是通过坐享其成来展现的,而是通过劳动,通过管理世界来实现的。
其四,我们享有家庭婚姻权。上帝看亚当不能胜任工作,需要一个帮手,因此就在他睡着的时候,从他身体里取了肋骨,创造了伴侣夏娃。这是人类在世界中享有的婚姻权。我们必须能结婚并组建家庭,这样我们才能完成我们的工作。
其五,享有生育后代的权利。神就赐福给他们,又对他们说:“要生养众多,遍满地面,治理这地,也要管理海里的鱼、空中的鸟,和地上各样行动的活物。”(创世记 1:28 和合本)人类不仅享有生育的权利,其生育的后代同样享受以上管理世界的权利。也就是说这个基本权利,不是只有夏娃和亚当享有,而是所有的人类都可以享有。这是个普世的基本权利。
最后一条,也是最重要的享有自由的权利。在伊甸园中上帝没有赐下任何法律,除了一条不可食用善恶树的果子。这一条仅有的法律,意味着在伊甸园中夏娃和亚当享有广泛的自由。今天我们的生活有很多禁忌,这不可以那不可以,这是因为人的罪让人有了罪性,因此需要不断扩大“不可”的范围,随之而来的则是自由“可以”的范围缩小。但是在伊甸园中,人类享有的自由空间则是“随意”,只有善恶树这一课树的果子不可吃。
我们可以从伊甸园这段经文中看得出,人类今天的基本人权,在伊甸园里基本都涉及到了。虽然圣经在之后的记载中,依然有屠杀,有奴役,但是对生命尊重的底线划定之后,也就意味着人类才真正进入文明。而这些基本人权能达成共识,是需要经过人类历史的争斗流血之后,才能意识到。
基督教为人类设定了基本底线,这个底线在今天的很多地方依然没有实现。基督徒传播的福音不仅是救恩,更是文明的底线意识,这是我们必须意识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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